关于实验中心主任职责有关规定
一、实验中心主任应由主管教学的副系主任担任,主持制定化工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规划与年度发展计划,组织落实并检查实施情况(包括年度经费预算、投入重点及管理)。
二、组织落实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,包括岗位(含TA岗)设定、聘任、考核、工作协调与业务进修培训等,不断提高实验教学队伍的整体素质。
三、组织推动化学工程与技术,工业生物工程实验教学体系的改革、探索“研究型”人才培养模式,包括课程设置、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、实验技术的研究、转化与更新。
四、负责组织建立高效运行的教学管理体制,完善实验教学中心规章制度,对实验教学中心实行规范化管理。抓好实验教学环境建设,促进资源共享,提高实验室建设及管理的层次和水平。
关于实验中心工作人员职责有关规定
本着保证教学工作质量的原则,凡在我实验中心任课的教师或助教,都必须遵守以下有关规定。
一、要认真备课,把握好实验教学的三个环节:
1、 实验前要检查学生的预习笔记,对没有认真预习的、或根本不预习的学生,不允许进行实验操作 。
2、 对每个实验的关键步骤及注意事项要对学生讲述清楚,不得草率从事。实验操作中对学生要严格要求,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在预习报告上签字。
3、 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,并按中心规定如实地打出每个实验的成绩。
二、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原则,牢固树立“隐患险于明大,防范胜于救灾,责任重于泰山”的安全意识,不断提高实验中心处置学生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,应制订实验中心各种危险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保障。
三、由实验中心主任指定实验室的安全卫生负责人,自觉保持好实验室环境的整洁,督促并指导学生在实验结束后清理实验室。
四、实验中心固定人员要做好有关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,建立有关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,作好教学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。
五、每学期末,实验中心人员将本学期的教学实验开展情况,产生的问题以及有关仪器设备的故障及维护情况汇总,制定下学期的教学计划以及设备更新计划,上报系实验教学指导小组并讨论。